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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ni3tak

【34】谁说住一起就是同居

分级:G

配对:Tim/Damian

 

 

 

 


警告:平淡同居日常,OOC慎。

 


 

 

 

 

不想开需要动脑的脑洞了,写点日常恢复一下...虽然最近一直在写日常(

 

 


 

 

 

#1


提姆自认是个五好青年,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

他是那么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充满正能量又待人友善,然而——

上帝为什么要派来一个小恶魔惩罚他?

面对某个一声不响就突然出现在他公寓门口,拖着行李箱,头顶还趴了只猫咪的男孩,提姆的表情难看得就像刚吞了只苍蝇。他好像有点精神恍惚,是不是在做什么噩梦?掐一下大腿会醒吗?

“看见客人不招待还傻站着干什么呢,德雷克。”达米安神情淡漠的强行撕开那条门缝,挤进了他的房门,而趴在达米安脑袋上的阿尔弗雷德则用眼神慵懒的瞄了提姆一眼,然后当他不存在一样闭上眼,继续安稳地酣睡。

掐了一把,嗷,疼,不是梦。

达米安环视了一遍这间小公寓,似乎并不把自己当外人,放下行李二话不说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就是一通翻找,“我饿了,你这有什么吃的?”

提姆朝天怨念地瞪了一眼,说真的,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2


“告诉我,德雷克,你的公寓是不是......”达米安在检查了一遍全部房间后神情严肃地问道,“刚刚被洗劫过?”

“......”

“另外,我在你床底下找到了大概三周前的披萨。”

“哦,别吃,会闹肚子。”提姆轻描淡写地答道,竭力装作这一切会很快过去,颤抖的声音中仍然透着一丝希望,“那么,跟我说说,你打算在这里住多久?”

“看情况,也许几天——”达米安注意到提姆听到他说几天时眼神亮了一瞬,于是他不怀好意的笑了笑,慢悠悠地添上后半句,“——也可能几周,或者几个月。”

看着提姆眼中的亮光逐渐消失,达米安内心实在是说不出的愉悦。虽然最初让他和提姆同住他也是一万个不愿意,但是现在能看到德雷克这末日来临一样的脸,也算值了。

“外卖电话就贴在冰箱上,”提姆也不看他,只是有气无力地指了指,“你饿了就自己解决。”

 


#3


这一天的清晨,提姆醒得比闹钟都早。

他张开眼,打量四周,初看之下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但这还不足以让他放心,万一那不是梦呢?万一走出门就看见达米安在他的客厅里逗猫呢?

于是提姆穿着睡衣走出房间,四处查探,几分钟后,他终于确信公寓内确实没有另一个人的踪影,而所有的东西都在它们原本的位置,沙发上摊开的杂志,地上皱巴巴的衬衫,桌脚边团成一团的领带......还是原来那么乱,那么随意,那么地熟悉。提姆松了口气。

昨天那个果然是梦吧?想想也是啊,那个小鬼不是最讨厌他了吗,怎么可能会跑来搬进他的公寓——

“喵呜!”

脚踝被某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蹭了蹭,提姆低下头看了眼,原来是阿尔弗雷德。他笑了笑弯下身子抱起他,“怎么啦,是不是饿了呀?”

......诶,等一下,为什么阿尔弗雷德会在这里?

提姆还没来得及细想,门口突然传来砰地一声,有人进来了!

下一秒,提姆抬起头,目光正对上一个身穿运动服,看起来刚跑完五公里的达米安。他小幅度地喘着气,进门后就随手抓起边上放着的毛巾擦了一把满头的汗,然后瞥了提姆和他手中的猫一眼,两人无声对峙了几秒,达米安不紧不慢地开了口,“别给他喂奇怪的东西,吃坏肚子你负责。”

说完他就拿着换洗衣物熟门熟路地进了浴室,没一会儿里面就传出了哗啦啦的水声。

现实还真是残酷啊......

 


#4


达米安已经住在提姆的公寓整整一星期了。说不出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提姆的确觉得有哪里不太对。比如房子的整洁度,至少在达米安来了以后就不存在长蘑菇的发霉披萨了——算是一件好事吧?的确,要论生活自理能力,毋容置疑,达米安确实比他好上不少。

然而达米安的生活有个过于完整的体系,公寓内的一切都被他规划得清晰而有条理,但这只是对他本人而言。对提姆来说,别说方便了,麻烦一件接一件地出现,比如他日常失踪的刮胡刀,比如他不知所踪的发胶......

“得了吧,你三个月不刮胡子和三天不刮胡子有什么区别吗,”达米安指了指浴室柜子最上层,“不经常用的东西就收起来,你有意见?”

“你个胸毛都没长的臭小鬼......”提姆竭力控制住想把他不可一世的小脑袋按进马桶的冲动,“那我的发胶呢?你收到哪儿去了?”

“哦,那个啊,我担心你滥用发胶会导致过早秃顶,已经帮你处理掉了。”达米安摊手表示无奈,语气却是说不出的欠揍,“你真该看看浴室里那掉了一地的恶心头发,德雷克,很显然你的十七岁头皮正面临重大危机。”

哦,那他是不是还应该谢谢他的好意?

提姆深呼吸,再深呼吸......决定了,在达米安住这里期间,他要用记号笔在手心写上“不生气,杀人犯法”。

 


#5


但说到底,这公寓毕竟是提姆的地盘。总有一些达米安的手够不到的地方——

某个下午,达米安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侦探小说,打算靠这个打发点时间。然而刚刚翻开故事的第一页,就毫无防备地看见一个名字被亮眼的粉色荧光笔划出,边上还用漂亮的手写体标注了:这个人是凶手。

“……”

达米安不信邪地翻开下一本,在翻看了十几页后还没看见那恼人的荧光粉,逐渐安心的同时也在内心嘲笑提姆,果然不是所有都标注了啊,谅他也没那个耐心。

于是达米安放心地翻到了下一页——而那一页的第三行,用红笔圈出的名字边上除了标注凶手,还贴心的写上了他的作案手法,依旧是提姆漂亮的手写体。

“……”

达米安怒摔手里的书。

见鬼的德雷克,他平时到底有多闲?!

 


#6


“德雷克,今天轮到你给阿尔弗雷德洗澡。”

“我不要,他是你的猫,你带来的,你负责。”

达米安眯了眯眼,句尾语调上扬,“那你今晚负责做饭?”

唔......提姆闻言心虚的移开视线。

关于提摩西·德雷克不该做饭的三大理由:首先,厨房对他从来就可有可无,向来以外卖为主食的他基本不会进去。其次,虽然他具有熟练使用各式各样刀具的技能,但菜刀从不在其列,他敢肯定握住菜刀两分钟内他就能切伤自己。最后......他可不想再因为给达米安吃了他做的有毒食物导致达米安闹肚子而被远在哥谭市韦恩庄园的老管家一通电话问候了。

在短暂的权衡利弊后,提姆站起身从达米安怀里接过阿尔弗雷德。

“我去给猫洗澡。”

 


#7


达米安通常不会去碰提姆的衣柜,但有些时候也有例外。

当他需要一条花色不同的领带配西装而又懒得出门另外买时,德雷克的衣柜是个不错的替代选择。某种程度上他们的领带是共有财产——从提姆错拿达米安的领带那天开始。看样子他也没在意过这点,而达米安也随之默认了这一状况,所谓各取所需,没什么好抱怨的。

可以说,同居的一部分好处就体现于此。

嗯?他刚才是不是用了同居这个词?

达米安猛地甩上衣柜门,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无言了一会儿,然后他用力摇摇头。

他没有。

是错觉。

想太多。

 


#8


达米安住进来后的另一个好处:提姆的三餐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善。

谁能知道,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会做饭呢?还做得相当不错。提姆甚至已经慢慢习惯了每天回家都有人准备好晚餐的日子。

这一天,在公司的提姆看了看手表,快到下班时间了。于是他拿出手机很理所当然地给达米安发短信:今晚想吃意大利面。

几秒后他就收到了达米安的回复,上面只有一个表情:💩

大概是想表达“吃SH*T吧,德雷克”?

提姆眯起眼想了想,决定假装看不懂,回复他:你想吃巧克力?行啊,下班给你去买。

然后达米安不再回他了。

 


#9


“德雷克,起床。”

“再五分钟......”

“啧,没有那种时间,给我起来!”

“唔......”提姆迷迷糊糊间伸出手一扯一带,把那个恼人的发声源抱进怀里搂得紧紧的,“猫咪白天不是会睡觉的吗,阿尔弗雷德,别叫了,我们一起睡会儿。”

“......”

三分钟后,左边脸上留了个奇怪咬痕的提姆脸色难看地坐在餐桌前。

“咬人太过分了吧,达米安,你是野生的吗?”

“把人当成猫的家伙没资格说。”达米安啪地一声在他面前丢下一盘早餐,“睡到以为猫在跟你说人话才比较不可理喻。”

无法反驳。

提姆叹了口气,看着盘子里特意用番茄酱画了个生气脸的吐司面包,委屈的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掏出手机咔嚓一声,给这份怒气冲冲的早餐拍了张照,顺手传上了随手拍,配了个哭哭脸的表情。估摸着等会儿能收到一些同情的评论吧,也算是一种微妙的安慰了。

 


#10


叮——

好快!是谁啊,居然秒评论?提姆满怀期待地点开查看。

迪克点赞并评论:惹女朋友生气了可要好好道歉啊!

叮——

杰森评论:秀恩爱分得快。

叮——

布鲁斯点赞并评论:打算什么时候带她回家?

“......”

提姆黑着脸点击了删除。

算了,还不如他继续一个人委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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